我是2014年應屆畢業生在省外讀書,畢業時辦理了檔案和戶口托管,我的戶口遷移證上面寫2014年6月24簽發的有效期到2014年7月24,但是我上次打電話詢問時我的檔案還沒到,說等檔案到了一同來辦理,現在檔案也到了,但是戶口遷移證上的時間過了,請問還能落戶么?(原來沒注意戶口遷移證時間問題)
你好!
戶口遷移證需要延期,再準備相關資料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