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胡濤濤 提問日期:2013年12月29日
關于準生證的辦理
領導,您好!我的戶口和檔案都掛在貴人才市場,也簽訂了計劃生育合同,但我現在居住在南昌,今年在老婆戶口所在地南昌領了結婚證,也準備在南昌辦準生證,在女方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申請了《江西省生育證申請審批表》,但上面有一欄男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審核意見(同意其辦理一胎生育證),請問在哪里蓋章,需要什么材料呢?盼復,謝謝!
回復人:胡衛 回復日期:2013年12月31日
您好,帶上您夫妻雙方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以上資料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近一個月內的婦科B超檢查復印件(懷孕的最近兩個月內)、單位或居住地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于每周一、二、五三天前來人才中心辦理。詳細辦事流程可上長沙高新人才網(www.hsfuli.com)如有疑問請致電0731-8899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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