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國內外疫情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就業的影響,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1、2020年1月1日后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參保企業。根據企業新吸納四類人員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按月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為申請受理當月至2020年12月31日。
2、經過認定的困難中小微參保企業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按照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按月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為申請受理當月至2020年12月31日。
3、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各類參保企業。按照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按月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為申請受理當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經辦部門
由區、縣(市)人社部門負責受理、審核及補貼資金撥付。
三、補貼程序
以工代訓培訓補貼辦理全部納入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管理。
1、申報受理。符合要求的企業每月向企業注冊地所在人社部門申報補貼,申報受理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同時,登陸“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錄入相關信息(用戶名及密碼由注冊地人社部門分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⑴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初次申請);
⑵長沙市企業紅黑名單核查結果報告(信用長沙網站查詢,初次申請);
⑶《長沙市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審批表》、《長沙市企業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附件1、2);
⑷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業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復印件;
⑸企業開具的財政撥款收款憑據(見附件3);
⑹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審核公示。區、縣(市)人社部門接到企業補貼申請后,按規定審核資料,并將審核情況在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或政府公共服務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經辦人員還需在“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審核確認。
3、資金撥付。人社部門審批后向財政部門申請安排資金,由人社部門或者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1、以工代訓是指以在崗工作的形式代替培訓,是穩崗位,擴就業的重要方式。
2、企業是指在長沙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無嚴重失信記錄,并在市(區縣市)級人社部門進行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工企業。勞務派遣公司、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個體工商戶等單位不納入以工代訓補貼范圍。
3、中小微企業劃分。可直接采用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劃型結論確定企業類型。無法確定企業類型和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由統計部門核定。
4、困難企業是指按照《關于落實湖南省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條措施等若干問題的意見》(湘人社發【2019】32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十六條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20號)規定,由長沙市失業保險服務中心審核,長沙市人社局會同財政、發改、稅務局四部門聯合認定。
5、停工停業是指2020年2月以后停工停業1月以上的。根據企業當月電費、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其他能源消耗量、營業收入三項指標之一較2019年相應指標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認定。
6、登記失業人員指辦理了《就業創業登記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由系統自動進行認定。高校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根據《畢業證》復印件或學信網登記畢業時間至企業參保時間認定。
7、2020年開班備案的或尚在培訓期內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公益性崗位、扶貧車間崗位不再重復享受以工代訓補貼。
8、以工代訓培訓補貼人數計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補貼統計范圍。
附件:1、長沙市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審批表.doc
長沙高新區組織人事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