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防隊員12名(勞務派遣用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所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聘用后,服從分配、能適應24小時三班倒的工作,并遵守最低服務年限的相關約定。
注:同等條件下,有散打、跆拳道、武術或相關體育專業背景、退役軍人和戶籍地、居住地在高新區的人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曾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3、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計算機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本次考試不收取考務費。考生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于2020年5月19日前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填報《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巡防隊員報名登記表》,并將《報名登記表》發送至2427882875@qq.com QQ郵箱。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2、資格初審:
①時間: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②資格初審地點: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信訪接待室(長沙市高新區谷苑路260號,咨詢電話:0731-88908726)。
③初審需準備的資料:報考人員攜帶《報名登記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張、佩戴口罩進行資格初審。
3、資格復審:2020年5月25日,招聘部門根據報名者填報的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2011】48號要求執行)。男子1000米跑步。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計算機考試。
凡在體能測試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計算機考試
進行30分鐘網上機考,內容為:電腦操作、打字等。參加計算機考試的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五)面試
根據計算機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進行綜合排名,按照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
當出現報考人員因自身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情況,按計算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注:體能測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依據面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由個人承擔。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愿放棄。
當出現報考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各種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對外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派遣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紀律與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滿年度績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人員年經費7.2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731-88908766
附件下載:
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湖南省湘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