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擔保貸款是政府為幫助社會各類群體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的一項重要措施,對緩解創業者籌資難,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和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特別是在國家新一輪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中,進一步加大了對小微企業貸款的扶持力度,降低了小微企業貸款的申請門檻,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貸款。
一、貸款對象
當年新招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具體包括: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畢業五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等)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長沙創業的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執行。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貼息
額度:最高300萬元。
期限:最長2年。
利率:貸款利率上限不超過LPR+150BP。
貼息標準: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三、擔保方式
房產抵押擔保、質押擔保。
四、所需資料
(一)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等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的行業準入許可證;
(二)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三)企業與當年新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復印件,原件備查);
(四)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據材料:《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殘疾證》、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證據材料、刑滿釋放證據材料、《畢業證》等(復印件,原件備查);
(五)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
(六)由企業出具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承諾書或由相關部門出具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證明;
(七)《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可在長沙市人社局網站下載);
(八)公共服務機構及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報流程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小微企業向創業地所在區、縣(市)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六、咨詢電話
高新區:88995620
溫馨提示: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向創業地所在區、縣(市)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貸款的最高額度為20萬元,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貸款的最高額度為1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符合條件的個人是指法定勞動年齡以內、具備一定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個人信用記錄良好,屬于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人員之一,在我市(含六區三縣、市)自主創業、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